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HY21WJ02C0060]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Y21WJ02C0060
2.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资格标(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采购额按实际采购额结算,供应商自行评估实际采购量)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中药饮片(小包装) |
3名 |
3年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具备①②其中一项即可):
①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同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②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同时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以及所投药品生产厂家销售其产品的授权书。
【注: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需提供《药品GM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1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9月3日09:00-09: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uangdonghy@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1号之一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方式:020-84407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人:庞小姐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
电话:020-84407210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庞小姐 |
电话:020-83526065 |
发布人: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