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YGZ25JD02C0646】

发布于: 2025-06-2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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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25-2026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标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Z25JD02C0646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类别

服务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合同签订前一日止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限额时止。每一具体拆违工程的拆除范围和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成交人。如因非采购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上级行政部门管理等)导致启动拆除工作的日期延后的,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服务期限应相应顺延,采购人无需就延长部分的服务期限另行向成交人支付费用或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前台。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4、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

1、时间:2025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磋商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

联系方式:卢工,020-8443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范工,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020-83526065

 

《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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