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某部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于: 2025-10-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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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梅州某部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组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期限

配送地点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梅州某部单位主副食品配送

166万元/2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

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具体地点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1家

1. 备注:

2. 报价方式:下浮率。

3.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采购预算为最高限额,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1028日至1103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核资料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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