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ZHY22JD01C0154]

发布于: 2022-05-2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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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Y22JD01C0154

2.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

1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

1项

49.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停产,可按照实际停工停产时间相应延长合同期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4)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停产,可按照实际停工停产时间相应延长合同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 2022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2年6月1日14:00-14: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uangdonghy@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磋商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2.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

联系人:张队长

联系方式:020-8443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人:庞小姐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队长

电话:020-844322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庞小姐

电话:020-83526065

          

 

发布人: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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